考 生 须 知

发布时间:2023-04-26浏览次数:10

      

1. 考生进入考试点后,首先在候考室等候,保持安静,注意保持考试点环境整洁卫生,严禁吸烟,不得随意走动。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使用考试点各类后勤服务设施。 

2. 考生必须服从考务人员的安排,按照考务人员的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后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3. 考生进入考场前,可把随身物品放在候考室的储物柜内,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需出示身份证、准考证,监考人员核对身份后方可进入。进入考场后,服从监考、考评人员的管理。未经监考、考评人员同意不得随便动用有关设备、设施

4. 考生要爱护考试点设备设施,对违反考试点管理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要按价赔偿

5.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替考、抄袭,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查看资料,不准有提示、指导他人考试的行为,如有违纪现象,一次警告,两次取消考试资格,成绩无效。 

6. 考生在考试期间,将手机关机或置于振动状态,在考场内使用手机一律按作弊处理

7. 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8. 考生在考试期间,遇到考试设备设施问题可以举手报告监考和考评人员,但监考和考评人员不负责解答任何有关考试题目的问题。 

9. 答题结束后,点击“提交试卷”,确认成绩后再离开(当场不确定成绩的,后果自负)。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10. 考试为百分制,80分及上为及格,实操考试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安全操作技术考试成绩两部分相加80分及格。考试不及格者,可当场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需重新交费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11. 在正常培训时间外,愿意参加考前实操练习的,费用自理。 

12. 考生注意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