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专业专升本自学考试教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18浏览次数:179

为了进一步规范护理专业专升本自学考试教学管理,增强自考课程辅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自考学生的课程考试通过率,护理学院对护理专业专升本自学考试工作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护理学院自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自学考试工作办公室(简称自考办),在省自考办及职院继续教育学院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自学考试的教学及学生管理、班主任管理、考试及毕业工作管理等。领导小组及自考办成员如下:

顾问:金建雄

督导:王自然、曾卓、范国正

组长:吴群雄

副组长:曾芍

自考办主任:罗雨辉

副主任:刘海雄

工作人员:邹薇、王伟智

二、加强教学管理

1、选聘自考课程责任教师及授课教师。根据护理专业专升本自学考试开设的自考课程,由自考办负责在相应教研室遴选课程责任教师。课程责任教师的选聘原则要求副高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本课程教学经验,曾担任过本课程自考辅导教师优先。课程责任教师负责本课程任课老师的安排与培训,以及开展本课程的教研教改活动。学院每年根据该课程课时总数给予课程建设专项经费,当年课时总数在18~36节,每年给予课程建设专项经费600元,课时总数37~72节,每年给予课程建设专项经费800元,课时总数超过72节,每年给予课程建设专项经费1000元,按学期发放。

2、提高自考课程教学辅导课时费。对在校5年制高职自考建制班学生的自考课程教学,课时费系数按1.5计算;在校3年制大专自考组合班学生的自考课程辅导,课时费系数按2.0计算。

3、建立课程教学效果考评激励机制。根据课程考试通过率给予课程辅导教师、班主任及自考学生一定的奖励。每门课程初次考试通过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给予课程教学辅导教师基础性奖励500元,每高出全省平均通过率5%,奖金提高200元,以此类推;对每门课程初次考试通过率排名第一的班主任奖励500元;每门课程考试参考学生在100人以上的,对成绩合格的前10名自考学生,分别按排名前3的每人奖励100元,排名4~7的每人奖励80元,排名8~10的每人奖励50元;对自考相关工作人员奖励,按照教师奖励总金额的50%标准予以发放。

4、加强对课程教学辅导教师的教学督导,激励责任教师及课程辅导教师不断改进课程教学方法。严格课程辅导教学管理,辅导教师不得任意调课,对课程教学辅导缺岗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的教师按教学责任事故处理。

5、为促进课程教学及提高课程考试通过率,课程辅导教师可提出申请,在课程教学辅导课余时间,由自考办负责统一组织本课程的模拟考试或章节小测试,监考、考务及制卷、阅卷等相关工作量计算,按护理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执行。

6、为加强自考班级管理,提高班主任工作积极性,对在校5年制高职自考建制班级的班主任,每月补助班主任津贴100元;组合班级的班主任每月补助班主任津贴300元。

7、为更好服务自考学生,对在校自考学生业余时间开展的课程教学辅导,以及学生自考报名及课程统考期间,自考办组织相关教师和工作人员值班和送考,值班及送考补助按每天100元标准发放。

8、加强自考课程责任教师、辅导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每年定期选派相关教师及工作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课程责任教师及辅导教师每学期凭发票报销书籍及资料费300元/人。每学期开展自考教研活动2次,期末召开自考教学工作总结,每次活动给予专项经费500元。年终开展自学考试管理先进工作者评比,对获一等奖者给予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元,三等奖奖励600元。

三、加强学生管理

1、严格自考课程教学辅导到课率及课堂纪律,自考办对每天课程教学辅导到课情况实行登记制,对缺课的学生及时在自考学生群里公布,并督促其参加课程辅导。对每学期课程教学辅导缺课率达80%以上的学生,该课程学分互认或过程性考核成绩计零分。对连续二个学期课程教学辅导缺课率在80%以上的自考学生予以劝退或开除自考学籍处理。

2、开展对自考学生的心理辅导,包括考前心理疏导等,增强自考学生的自信心和意志力,有效提高自考课程的通过率。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