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浏览次数:2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2021年中秋、国庆节(简称“两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防节日“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学校纪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把“八个严禁”落实到思想行动上和日常生活中。

(1)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代币购物券(卡);

(2)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请吃请玩;

(4)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6)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打牌赌博等享乐主义等。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明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发信号、督履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纪党规教育,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学校纪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明查暗访,落实通知要求,以“零容忍”政治态度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经发现,纪委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中共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纪委温馨提示: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衷心祝愿大家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