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实习生安排的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1-01-05浏览次数:0

关于2021年度实习生安排的有关事项

一、实习年度,学生缴纳学费时,不需要缴纳住宿费,学校不统一安排实习生住宿,原则上由学生自己租房,如实习单位有条件安排学生住宿,所需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

二、实习生实习单位的安排原则上实行居住地就近安排原则,如学生确有异地实习的需求,可向辅导员申请。

三、娄底市区域内(包括市区内医院及各县市人民医院)不允许自联,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四、药学专业学生要求到社区药房顶岗实习的,原则上不允许自联,由学院统一安排调度。

五、中医康复专业学生自联,原则上应该在二级(含二级)以上中医院或二级以上的康复专科医院及大型社区中医馆。

六、学校在西藏自治区没有设立实习点,想回西藏实习的学生请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不想回去实习的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地点。

七、班主任或辅导员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向学生发放《学生自联实习申请表》,如不符合所规定的自联实习条件,不予签字;学生已签订的自联实习单位如不符合所规定的条件,学院将不予承认实习资格。

八、班主任或辅导员在班上初步统计后,放寒假前来实习办1--405领取《学生自联实习申请表》。《学生自联实习申请表》经实习单位签字后须将回执于3月底以前交到实习办。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医药技术学院

20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