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曾旭发布时间:2020-12-30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我院在籍在读三年制大专生中的二、三年级学生,五年制高职中的五年级学生。

2.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4.评奖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班级的各项活动。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二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诚实守信、助人为乐,乐于奉献,集体荣誉感强。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秀,必须是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获得者,优先考虑“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

、评审流程

1.召开校、院两级会议,布置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2.校资助中心下达指标分配到各二级学院。

3.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二级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并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二级学院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方案。

4.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各班召开班会,宣讲二级学院评奖方案。

5.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格。

6.各班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参选人,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

7.二级学院评定结果在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初评名单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8.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报学校领导同意后,在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9.学校将设立专门投诉信箱及电话,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资助中心电话:8210016;QQ邮箱:ldzyxg@qq.com ;

10.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资助中心将评定结果汇总表报省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评审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监督。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要求,在评审中准确地把握标准和条件。在评审时,同等条件下考虑向家庭经济困难和为学校作出贡献的学生倾斜。

2.同一学年内获得了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3.在工作中,各二级学院要坚持标准,坚持原则,不做人情,不徇私舞弊,按文件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

4.各二级学院将“评审结果”公告栏公示时不泄露学生的身份证号码等隐私“评定结果”公示反映的各种问题要进行调查核实。

5.学校和各二级学院都要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对公示后的合理意见要及时采纳,对错误要及时纠正。

6.评选工作结束后,由二级学院、辅导员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奖金的合理正确使用并加强个人学习和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

7.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和平摊平分奖学金的情况发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索要或挪用学生奖学金。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8.奖励的学生,不得挥霍、滥用奖学金,不得以获奖学金为由请客送礼。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收回全部奖学金,并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奖(助)学金的参评资格。

9.认真做好评审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化解各种矛盾。

10.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尤其是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确保及时顺利地完成“银行卡”的制作,避免因工作差错导致不良后果的产生。

11.相关银行会直接将学生奖学金“银行卡”发到学生手中,“银行卡”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领取,不得由其他任何人代领。

12.学工处要加强对二级学院评奖评助工作的指导,对不按规定要求评奖评助的,限期整改,对确实有违规的,将协同校纪委进行查处。

、评审资料上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需上交的资料有:所有获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各1份;二级学院汇总《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纸质稿和excel电子稿;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系统模板excel电子稿。

2.117日上午12点前,二级学院汇总《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excel电子稿发2623922712@qq.com,纸质稿由学工副院长签字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交院学生资助中心。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组织所有获评学生填写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系统模板excel电子稿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导入湖南省资助系统http://218.76.27.109/pros/identity/index.action)《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与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起在1111日上午12点前交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老培训楼208)

3.各二级学院上交的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放置的顺序必须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上顺序一样。

 

 

附:2019年各学院励志奖学金指标数表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910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