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娄底职院《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0浏览次数:0

关于开展娄底职院《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任务(项目)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承接相关任务(项目)的各部门。

二、采集内容

1. 绩效数据。各部门根据实际《行动计划》任务(项目)的执行情况认真填报,不得漏填(绩效指标中的“文字描述”部分由排在第一位的责任部门负责填写)。

2.支持文件。各部门按要求提交各部门制定的支持《行动计划》相关任务(项目)的政策文件。

3.典型案例。各部门结合《行动计划》任务(项目)进展情况,撰写1个典型案例。案例要求思路清晰、举措得当、成效显著、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每个案例控制在600字左右。学校将对所有案例进行评审,对优秀案例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采集要求

绩效数据、典型案例纸质稿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于12月15日前送交质管办刘小芹老师处(综合楼512办公室)。如有政策支持文件,请将政策支持文件复印件附在绩效数据表后面(并说明支持的任务与项目序号)。去年上报的绩效数据一并分发给相关责任部门,供大家参考。

 

附件:《2017年度执行绩效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分送相关部门)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