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聚焦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深入实施,培育校级辅导员工作团队,促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推动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学校特开展第二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根据申报情况立项2-3个校级辅导员工作室项目。每人限主持或参与1个辅导员工作室项目。
二、研究范围与建设期限
1.研究范围:申报辅导员工作室须紧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围绕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资助育人等育人模式,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育人特点,组建团队(可跨学院组建)。申报内容应符合团队辅导员的工作实际和优势特色,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创新性和示范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校当前学生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或提升某一薄弱环节的工作水平。
2.建设期限:1-2年
三、工作室构成及主持人条件
1.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5-10名。工作室成员学缘结构、学科结构合理,成员工作经历、工作能力互补。
2.主持人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专职辅导员,根据教育部第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我校具有专职辅导员身份的人员是指二级学院的专职辅导员、学工副院长、学工干事。
3.主持人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能较好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和新方式、新载体,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4.主持人应在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资助育人等方面,至少具备某一方面的理论研究基础和实际工作经验,且有良好的育人成效。
四、项目评选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确定拟建工作室名单;拟建工作室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立项为校级辅导员工作室。
五、项目管理与保障
立项的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由学校授牌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给予经费支持。立项的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作为校级研究项目,纳入绩效考核、教学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
六、材料报送
申报人填写《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同时提供工作室主持人的工作探索成效、科研、获奖等方面的支撑材料(含主持人公开发表的论文、前期工作探索及成效相关证明、获奖证书及科研立项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3月27日前将《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的纸质版(相关材料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一式五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2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dzyxgc@163.com。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