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4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申报指导
各部门、单位务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自愿、前期研究基础较好与结构合理的原则组建申报团队。同时切实加强规划与指导,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课题选题
本年度课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强省建设的重要部署,谋划和推动“十五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突出科学问题,体现学术引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选题要充分体现《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 2026 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要求,根据《课题指南》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本年度规划课题包括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申报人应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主要服务方向、学科分类(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课题名称、依据课题指南序号(不属指南范畴填“自选课题”)。资助课题与一般(自筹经费)项目分开申报,申报名额不相互调剂。重点资助课题立项未通过的,不参加一般资助课题评审。
三、申报指标
我校2026年度申报指标为11项,其中资助课题8项(含A02重点资助课题、A03省一般资助课题、A04省青年资助课题),A05省一般单位资助课题3项。
四、课题申报条件
1.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行承诺制。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申报时参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附件2)自行确定预期研究成果的形式、数量和级别等,一经立项,不得擅自变更。课题申报时承诺的研究成果为结题必须达到的要件。课题达到申报书中预期研究目标,形成预期研究成果,可申请结题。
2.课题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3.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提交的《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申报人及参研人员的签名,经申报人所在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省教育厅直属单位、高校、市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且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上述课题被撤项和终止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5.青年资助课题男性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91年4月1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6年4月1日后出生)。
五、课题初审与选送
1.课题申报人请按《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填报须知》(附件3)要求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4)及活页(附件5)。
2.申报材料个人报送,评审书及活页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2026年4月17日12点前报送至综合楼教务处518室彭可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稿无需压缩,两个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906607854@qq.com, 电子稿要求:
①邮件主题以“主持人姓名”命名;
②评审书请以“主持人姓名-课题类别-课题名称”命名(例:张三-A02重点资助/A03一般资助/A04青年资助/A05一般单位资助-湖湘红色文化育人研究);
③活页请以“课题名称”命名(例:湖湘红色文化育人研究)
3.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附件.zip
教务处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