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娄底市科技总监及产业教授(导师) 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亚鹏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6-05-13浏览次数:16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娄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娄底市科技总监及产业教授(导师)选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娄人才发〔2026〕5号)要求,充分发挥我校作为市属高职院校在服务娄底“材料谷”建设、构建“1743”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产教融合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组织做好我校相关人员选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与接收类型

1、科技总监(派出方):鼓励和支持我校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专业教师,申报赴娄底市科技型企业担任科技总监(全职或兼职),旨在推动我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企业技术创新。

2、产业教授(导师)(接收方):各二级学院(部)可根据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需要,积极对接并提出产业教授(导师)需求。

二、资格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娄底市科技总监及产业教授(导师)选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市方案》)中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原文),基本要求如下:

1、政治素养与职业道德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师德师风优良,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

2、专业能力与经历

申报科技总监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突出工程实践能力、掌握关键技术或拥有成熟科技成果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所从事领域应符合娄底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如钢铁新材、工程机械、先进陶瓷、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

科技总监派出单位(我校)应与派驻企业签订科技项目攻关或成果转化协议,并由科技总监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

3、年龄与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可放宽至6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0周岁含以下青年人才。

4、派出与接收单位要求

派出人员需能妥善安排现有工作,确保能满足《市方案》规定的驻点时间要求(兼职科技总监每年累计驻点不少于60天,全职不少于200天)。鼓励通过线上对接、远程指导等方式保持常态化联系。  

提出产业教授(导师)需求的二级学院(部),应能为入选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配套支持。

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选派工作将严格遵循《市方案》规定的程序。学校人事处将统筹组织校内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动员与材料准备(即日起至2026年5月26日)。各单位、部门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积极动员。我校作为派出单位,有意向申报科技总监的教师,需填写《娄底市科技总监申请表》并准备个人相关材料。有产业教授(导师)需求的单位,填写需求意向。

2、校内审核与推荐(2026年5月27日-6月6日)。个人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同意,于5月26日前统一报送至学校人事处。人事处会同科技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出具派出单位推荐审核意见。

3、学校统一上报(2026年6月8日前)。学校将审核通过的《娄底市科技总监申请表》及《娄底市科技总监推荐人选汇总表》《娄底市产业教授(导师)需求登记表》的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按市级通知要求,于2026年6月8日17:30前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

4、后续供需对接与聘任。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协助推荐人选参与后续的供需对接、资格审查、公示聘任等环节。企业与科技总监及其派出单位(我校)需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

四、政策支持与保障

学校将积极落实《市方案》中的各项支持政策,并为选派人员提供保障。

经费支持。入选人员将按《市方案》规定享受市级经费补助2、人事与待遇保障。选派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我校,工资待遇保持不变(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科技总监任职经历可视同基层或企业工作经历。

3、考核与激励

派出人员在校内的年度考核,将结合其派驻服务单位的考核意见进行。

学校支持并将选派期间的服务成效纳入个人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对获评市级“优秀科技总监”“优秀产业教授(导师)”者,学校将予以表彰,并积极支持其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

4、工作条件保障

派出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应积极支持其工作,确保其派驻服务时间。学校及相关单位、部门将作为坚强后盾,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对促进产教融合、提升学院社会服务能力和教师队伍水平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申报工作。

2、精心组织,择优推荐。要严格按照条件,对申报人的资格、能力、业绩及其与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审核,确保推荐质量。

3、加强沟通,协同推进。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及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确保信息畅通,协同做好政策解读、材料审核、推荐上报和服务保障等各环节工作。

请各单位、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着手启动相关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教职工准备申报,并严格按时限要求报送。纸质资料交人事处607室,电子资料发邮箱:ldzyrsc2021@163.com。

附件:娄人才发〔2026〕5号娄底市科技总监及产业教授(导师)选派工作实施方案.docx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