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清查的通知
根据娄底市公安局、乐坪办事处组织传达关于全国户籍管理和人口计划工作的会议精神,公安部门将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工作,为解决我市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理整顿时间: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元月31日。
2、核对、纠正户口登记项目的差错,登记内容和本人实际情况相符。
3、以往公安机关在开展集中录入户籍人口信息时漏输或在转移户籍档案时造成户口丢失的,要及时补办常住户口。
4、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等原因未落常住人口户口的小孩,要及时办理常住人口登记。
5、集体户口调动、搬迁,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未落户的要及时补办常住人口登记,毕业生超过2年的,必须由本人带毕业证把户口迁出去。
6、有重户重人的,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重复户口;死亡、当兵入伍的应注销户口,上缴身份证。
7、凡有人户分离的,要将户口迁往现住址。
8、出国留学、失踪人员的情况请及时到月塘居委会登记。
具体事项请与乐坪办事处月塘居委会联系。
保卫处
2009年元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