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须知
一、大学生入伍条件
1、国家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征集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2、冬季征兵时,已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翌年毕业班学生,不参加网上预征报名,征兵时在学校当地直接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应征报名,初定兵后补办相关预征及学费补偿代偿手续;
3、女兵不进行网上预征报名,冬季征兵时根据当地征集公告报名应征。
二、入伍流程
4月到6月,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录教育部所属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6月底前,网上报名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12月底前,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2011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三、五大政策照顾
1、应届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
2、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3、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等优待政策,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5、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学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阅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征集;
2、认真阅读大学生预征报名网站中关于预征网上报名、预征流程的网报公告,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或者报名无效;
3、用户网上报名前,请先通过“实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如有误,请及时与校学籍管理部门联系修改,以免影响报名工作;
4、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页面显示的各项信息,请务必仔细阅读;
5、网上报名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查中如发现有意填写不实信息,将取消预征对象资格,不再准其报名应征;
6、请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系统将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毕业生通过初审;
7、管理部门开始审核工作后,学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