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学校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补上校历第五周周五的课。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各方面稳定。
值班室电话:0738—8361671(校本部)
0738—8239195(医学院校区)
0738—8361401(保卫处)
党政办
2018年4月2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学校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补上校历第五周周五的课。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各方面稳定。
值班室电话:0738—8361671(校本部)
0738—8239195(医学院校区)
0738—8361401(保卫处)
党政办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