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治理体系结构的优化路径有社会需求牵引、制度环境支持、本身缺陷弥补、理想模型或已有样板参照以及内生动力生成和外部推力作用,深层原因是已有治理体系结构是否面临挑战,是否有可供参考的治理样板,是否存在优化的土壤即适当的制度环境,是否获得有力的外部推动力量且形成较强的内生动力系统。
一、制度环境优化与外部推力赋予
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强大的外部推动力量是高校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优化的重要路径,其价值和意义在于重点破解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运行的漂移、脱轨困境。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优化涉及的制度环境,涉及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发展走势及重大政策制度的变化、高等教育(含职业教育)和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变化,以及产业学院建设发展的激励约束政策制度变化,可以分别归之为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的制度环境。也就是说,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的优化既要看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是否受到来自中宏观环境(通过影响产业学院举办者)的影响或威胁,又要看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是否受到来自微观环境(直接影响产业学院)的牵引或阻碍,共同体现为产业学院所处制度环境的状态。
当前,一方面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形势复杂变化,迫使高校和企业在重构教育链、产业链与人才链、创新链的关系格局中展开多方位制度创新。作为该四链衔接的重要载体,高校产业学院的治理体系结构优化符合高校与企业的共同利益,比较容易从产业学院的举办者及利益相关者群体之间的共同角色和互动关系开始优化,填补利益相关者直接进入产业学院治理的体系结构空缺,促使多元治理及其董事会制、协同攻关制等模式和框架层面的运行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持续推进。比如,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在党中央文件上明确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2015年,《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强调完善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形成政产学研用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首次强调增强高校创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的目标。到2020年,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提出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标准和路径。显然,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到企业重要办学主体、政产学研用产业创新战略联盟、高校创新资源的驱动力、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再到现代产业学院试点,这一系列政策制度的出台及实施,尤其是党的二十大对中国式现代化和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战略的进一步强化,无疑都将成为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的重要推动力量。
二、理想模型依照和已有样板示范
理想模型依照和已有样板示范路径的价值和意义仍是重点突破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运行的漂移、脱轨困境。有了理想模型和实践样板,产业学院的治理决策、执行就难以漂浮不定或脱离合理轨迹。实际上,上述政策制度目标和已有学术研究提出的治理体系结构要求或应然模型,都可能成为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优化的理想模型。比如在政策目标层面,2020年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中提出的:校政行企多元主体协同形成共建共管的组织架构,探索理事会、管委会等治理模式,赋予人权、事权、财权,建设制度体系,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模式,增强“自我造血”能力等,就是当前的现代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优化的理想模型。依此进行优化的关键在于:将校企共建共管的上位组织架构下移,直达产业学院运行的全过程;健全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体系结构及管理机制;处理好产业学院与高校及企业之间的治理关系,形成产业学院运行所需人权、事权、财权自主的治理系统;从学校和企业层面共同制定实施有关产业学院的制度体系。
在学术研究层面,较为普遍的观点是实施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多种治理机构和相关制度以及“产业学院内部治理体系结构优化本质上是产业学院治理要素及其关系结构的变革,而产业学院内部治理又体现为三链融合的治理或者四链多触点衔接的治理,因而其体系结构的基本框架包括产业学院的组织管理制度体系、机构体系、运行机制,主要由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共同事物及公共空间等要素构成”。参照这些研究的优化,关键在于厘清三链融合治理或者四链多触点衔接治理中的院长负责制运行与二级学院权责运行的巨大差异,明确产业学院治理属于具有多元制约和多元主导的多功能复合组织体的治理。当然,学术层面提示的优化与政策层面引导的优化相统一,且有的适度超前。
有关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的已有样板,理论上可以通过剖析大量文献后寻得,或者在大面积调查中选择个案进行研究找到,但因为现行产业学院具有多种实施形式、发展形态、治理模式,而且新的更高起点的产业学院将不断出现,目前真正可以引领未来的典型样板实际难寻。高校现行产业学院三个类型的治理结构中,相对完善的董(理)事会全线贯通内外兼顾结构,暂时可充当样板,依此优化的结果将是全线贯通内外兼顾结构的健全。
三、自身补缺生成和内生动力推进
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的缺陷弥补、高校及其产业学院治理优化的内生动力的推进,也是高校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优化的重要路径,其价值和意义则是重点破解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运行的阻滞、断裂困境。这里的自身缺陷弥补,主要是指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的制度安排应该是符规律性的、科学合理的。正如有研究提出,“高校经济治理结构是高校资产决策、控制、监督的组织方式,分为内部治理结构和分级治理结构,优化高校经济治理结构的总体原则是用符合经济规律的方式治理高校经济”。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新型办学模式和育人组织体,产业学院的治理体系结构优化既要高度契合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即促进增强高等教育适应性,又要直接或间接促进高等教育的多元共治即从产权上确立高等院校与行业企业的一体化关系,促使更多产业组织、行业企业参与高等教育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还要激发产教融合双主体或多主体的内生动力,即消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践中存在的校热企冷的“壁炉”现象,推进产教融合的深度、广度和宽度,更好为行业企业所需人才进行“量身定制”,整体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及整个教育链、产业链与人才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由此,高等院校的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优化将被赋予更大的空间。
具体而言,一是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在适应和兼顾方面的自身缺陷弥补。这些缺陷主要包括治理主体结构稀松破碎甚至实质性缺失、治理机制结构单一导致治理僵硬死板或缺少弹性、产权缺乏清晰界定显现的治理权利结构模糊以及治理中的决策体系结构、执行体系结构、传导体系结构还不成熟。实践中,广州工商学院探索实施和规范产业学院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厘清二者的职责范围和完善议事决策规则,极大消解了产业学院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和信息传递衰减现象;针对校企合作下移的困境,按照产业学院多元主体协同和多种功能实施的全过程治理要求,探索通过完善学校治理架构来规范产业学院内部治理体系并提高治理能力,较好凸显了企业全程参与、产业学院独立运行的治理特色,防止了相关治理制度和机制的运行陷于阻滞、断裂困境。二是产业学院治理的内生动力系统推进。作为高校基本办学单元(主体)和实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前哨”或载体,产业学院的治理需要主动融入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为此,广州工商学院以破解校企之间“信息流”不畅、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制度化不深、产业学院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脱节等瓶颈制约为重点,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体现和保障广大师生的合理诉求和合理权益并进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产业学院治理现代化的理想模型和已有经验,完善和健全产业学院治理系列规章制度,较大激发了包括企业相关机构在内的产业学院内部多元主体的活力和内外治理一体化的内生动力。
当然,正所谓殊途同归,上述三种路径还不仅仅是基于某一具体困境的破解,何况各种困境之间也互有关联。而且,未来产业学院的治理体系结构样态,还将决定于整个国家和区域高等教育系统、企业系统的制度创新进程。比如,探索直接由高校和企业共同领导的产业学院垂直管理体制创新;高校产业学院的新型独立法人身份或者在高校和企业共同主导下的兼具教育属性、经济属性、社会属性的组织机构实体;产业学院治理中以人才链、创新链为主导,让教育链和产业链匹配的体系结构以及探索智慧社会中产业学院新型治理体系结构模型等,都将加速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结构的优化。(节选自《职教论坛》2023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