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28浏览次数:10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物业服务考核办法


为加强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营造安全、优美、清洁的校园环境,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为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公司 

二、考核内容

(一)物业企业组织管理。

(二)校园、楼宇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

(三)楼宇安全保卫及夜间巡逻工作

(四)会务管理工作。

三、考核原则

客观透明、实事求是原则。

公正、公开、公平奖惩结合原则。

四、考核机构

由学校纪监处、党政办、财务处、资产处、后勤服务中心、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医学部、中职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物业的日常工作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监督。

五、考核依据

(一)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物业服务标准及考核细则

(二)物业服务的使用单位的监督、投诉

六、考核方式

月考核:每月由学校党政办、后勤、学工、保卫、医学部、高职部等相关部门对物业日常保洁、楼栋安保、巡逻及会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公共区域考核,本部、高职部、医卫校区的楼栋由物业服务使用单位负责考核。

七、考核计分

(一)日常考核计分

1.日常考核计分以一个月为周期,相关服务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周期内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及违约信息,对照评分细则逐项计分。

2.考核实行重复计分,即同一服务质量缺陷及违约信息依据考核记录和评分细则可重复多次扣分。

(二)特殊情况计分

1、针对学校重大事件的物业服务如新生报道、重大活动等,将根据工作量大小、工作效果等进行加减分。

八、考核权重

(一)保洁占50%

(二)保安占40%

(三)会务管理占10%

九、考核等级

(一)考核分值大于或等于95分为优秀。

(二)考核分值大于或等于90分且小于95分为合格。

(三)考核分值小于90分为不合格。

十、结果运用

(一)考核分大于或等于90分,按合同条款支付物业服务费。

(二)考核分大于或等于60分而小于90分,按500/分从当月物业服务费中扣除。

(三)考核分小于60分,扣除当月全额物业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