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学院向职工借资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8年10月13日下午学院召开干部例会,对学院向职工借资问题做出如下决议:
1、2008年学院向职工借资规模、借资奖励标准不变,仍按2007年度标准执行;
2、秉着自愿原则,职工可以自由选择继续借资或退还(保持2007年规模上可新存),
请于2008年10月20日来计划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3、2007年职工借资款的奖励费用在10月份相应打到借款职工个人的工资帐户上。
计划财务处
2008年10月15日
关于2008年学院向职工借资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8年10月13日下午学院召开干部例会,对学院向职工借资问题做出如下决议:
1、2008年学院向职工借资规模、借资奖励标准不变,仍按2007年度标准执行;
2、秉着自愿原则,职工可以自由选择继续借资或退还(保持2007年规模上可新存),
请于2008年10月20日来计划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3、2007年职工借资款的奖励费用在10月份相应打到借款职工个人的工资帐户上。
计划财务处
200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