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用款计划及
报帐时间的通知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计财处每月29日至下月2日期间为财务对帐及编报月报时间,每月3日至6日期间编制及去市财政局拨付本月用款计划,无特殊情况下,每月8日至28日期间为票据审核及报帐付款时间。
同时,请各处室系部将本月的用款计划于每月30日以前报计划财务处会计科,以便编制下月用款计划。过期未申报计划的处室、部门下月不予报帐,款项将延迟支付。
特此通知,请各处室、系部及时上报并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09.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