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5浏览次数:0
根据财政局付款要求,今年我处最后付款期限为元月二十八日,请各系部于元月二十六日上午将需发放的各项费用的纸质表格及电子文档送财务处,否则未能发放责任自负。
计划财务处
二O一O年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