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湖南省教育厅2008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院申报2008年度科学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足省情、发挥优势、体现特色,按照“创新引领、科技支撑、跨越发展、惠及民众”的要求,推进高校科学研究为我省推进“三化”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紧密服务。重点支持产业化技术研究和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应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
二、申报项目类别和限额
2008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根据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限额规定,我院只能申报一般项目,申报限额为6项。我院将从各处室系部推荐的项目中评选6项一般项目上报教育厅。我院机电系、电信系、财贸系每系可推荐4项,其它系部每系可推荐2项,各职能处室每部门限推荐1项。
三、申报要求
1、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正高级职称人员及曾主持过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副高级职称人员不能申报一般项目。
2、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准再申请;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
3、项目申报基本条件、程序要求、材料格式及查新要求等,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通〔2006〕40号)有关规定办理。
四、材料报送
请各系部处室于3月24日以前将有关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统一报送到科技产业处处,过期不予受理。院学术委员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我院申报项目。一般项目报送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同时一定要报送申请书电子版。有关表式和管理办法可从湖南高校科技网(http://202.197.224.19)下载。
五、注意事项:
1、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研究起始时间为2009年1月。
2、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需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科技查新,并提交相关查新报告。
3、项目研究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科技产业处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