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娄底市第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由娄底市科学技术协会、娄底市人事局、娄底市科技局组织开展的娄底市第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加评选的论文,其第一作者应是在本市工作的科技人员;
(二)学术论文的内容应属于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学科领域;
(三)本届“优秀学术论文”参评范围始于2008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写作的包括在市以上报刊发表或在各学会采用的论文全文,摘要不予评审。
二、评定标准
优秀学术论文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特等优秀论文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等优秀论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二等优秀论文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三等优秀论文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三、评选比例
本届“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和总数不限。为了鼓励科技人员多出精品,本次评定特等优秀学术论文2篇,一等优秀学术论文占申报论文总数的10%,二等优秀学术论文占申报论文总数的20%,其余论文作为三等优秀学术论文,低于市内先进水平的论文不参加本届评选。
四、申报方案
(一)“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必须先由作者个人向学会、协会、研究会申请,填写“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选表”一式一份,连同论文全文,用A4纸打印二份和论文软盘一张(发表的原报刊或影印件,在市以上学术会上宣读或采用的有关证明材料附后),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审定,签署意见,并推荐等级。
(二)我院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将材料准备好于2010年6月10日前送交科技产业处,由科技产业处组织专家审定并推荐等级;“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可来科技产业处拿原件复印。
五、论文评审费用
优秀论文申报需向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缴纳论文评审费。每篇论文交80元,所收经费全部用于论文的评选和奖励。
六、获奖待遇
(一)对评出的优秀学术论文的作者,由市科协、市人事局、市科技局颁发“优秀学术论文”证书,市科协对特等奖、一等奖分别发给奖金。
(二)获得特等、一等、二等“优秀学术论文”且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的第一作者,如专业对口,可作为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论文,年度考核可记3-5分。
七、其它事项
(一)“优秀学术论文”评定不受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等其他奖励的限制;
(二)申报学术论文若系二人以上合作撰写,一般由第一作者申报并填写“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若被评为优秀学术论文,向该论文的主要作者分别颁发优秀学术论文证书。但一篇论文的主要作者不超过三人。
科技产业处、院科学技术协会
2010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