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0浏览次数:0

院属各单位:
  院学术委员会本届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拟成立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现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做如下安排,望遵照执行:
  一、院学术委员会组成方案
  1、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由17-19人构成。上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留任进入新一届院学术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系部处室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民主推荐。各教学系部可推荐2人,其中至少要有1名没有担任行政职务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教授职称者或者有学术委员经历的可优先推荐;其他部门可推荐1人。
  2、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正派,乐于奉献,顾全大局,无学术不端行为;
  (2)对本专业(学科)的发展前沿和趋势具有较强的宏观把握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具有较高的学术知名度;
  (3)副教授以上职称(最好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有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经历,或有主持入校经费1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课题经历;
  (5)身体健康,能完成一届任期(年龄57岁以下)。
 
  二、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日程安排
  1、符合条件者请填写《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于2011年6月14日前交所属部门研究审批。各部门须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本部门全体教师,由部门负责人牵头,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候选人推荐表须在本部门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各相关单位于2011年6月17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表格(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报送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设科研处)。
  2、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根据《学术委员会章程》和本通知确定的推荐条件对以上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报主任和副主任,由主任确定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建议名单,并予公示。建议名单中原则上各系部要有代表,兼顾专业和学科的平衡,普通教师比例要达到40%左右。
  3、公示期结束后,学术委员会主任将新一届委员建议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院长正式聘任。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
二0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