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娄底市科技局《关于推荐娄底市科技评审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填写《评审专家推荐表》,于8月18日前发至科研处邮箱:ldzykjc@163.com。
科研处
2011年8月12日
关于推荐娄底市科技评审专家的通知
娄市科字〔2011〕24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娄底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管理,切实提高科技奖励评审、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项目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经研究,决定对“娄底市科技评审专家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经济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对本专业有较深的研究,具有系统、全面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学科、领域)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工作在科研、教学第一线,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从事行业技术管理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4、综合判断能力强,能对自己所从事领的项目的情况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如符合以下优先条件者,年龄则可放宽至60岁。
(二)优先条件
1、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2、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科学术带头人及青年专家(归国留学人员和获博士、硕士学位者);
4、大型国有企业和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总工程师及技术总监;
5、熟悉项目经济评价、财务分析等工作的经济管理类专家。
三、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本地、本单位、本部门的优秀专家进行认真筛选,并填写“专家推荐表”,于8月20日前,报送娄底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成果科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录入娄底市科技评审专家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