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课题负责人:
科研处对我院截至2011年12月底前超期未结题的项目和2012年应该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了摸底清理。现将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已经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尚未办理结项手续的项目负责人,请速到科研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超期未结题的2007年度院级科研课题7项、2008年度院级科研课题4项,应在2012年5月30日前结项;2009?D2010年度院级科研课题一般应在2012年12月前结项。
三、湖南省教育厅科技处每年6月和12月受理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申请。2009年度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7项,负责人应在2012年5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报科研处;2010年度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6项,应在2012年11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报科研处。2011年度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9项,应在2012年9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材料报科研处。省教育厅科技处每年2次在网上公布各校结题情况,结题结果将影响我院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的分配。
四、2009年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2009年、2011年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项目各2项,应在2012年上半年结项。2010年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2项,应在2012年12月份前结项。
五、请在研项目负责人严格遵守相关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认真履行项目申报书中的相关承诺,保质按期结题。我处将依据《娄底职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超期未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在规定时限内不能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视为不具有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三年内不得申报科学研究项目,院级科研项目一律按撤项处理。对造成不良影响者,以后不容许申报任何科研项目。
六、请各部门督促本部门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学院做好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此任务纳入系部科研考核范围。到期未结题项目和应在2012年结项的项目,科研处将通知到各系部。具体事宜请项目负责人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8362500 联系人:黄平
科研处
2012年3月7日
2012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