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属单位:
按照学院《科研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要求,科研处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度科研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享受专业技术岗位津贴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教学系部。
二、科研工作量考核时间段:2011年9月1日?D2012年8月31日。
三、材料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考核对象填报《科研量化考核表》,在此基础上填写《部门科研考核汇总表》。各部门汇总表可参照去年科研处审核后返回的部门2010-2011学年度科研量化表格填写。如果人员岗位或职称有变化,请在表格上及时调整,并相应调整定额分。如果个人今年能够补上去年所欠科研分,请填写归还多少分,并根据扣减之后剩余的分数确定今年考核等级。考核对象要及时准确填报,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收集、登录、核查、报送,每份考核表格均要有考核对象和部门核查人员(分管教学科研的副主任)亲笔签名,《部门科研考核汇总表》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个人《科研量化考核表》必须与佐证附件装订在一起,每一个积分项目都必须有单独的佐证材料(不能与别人共用)。所有材料请按汇总表格姓名顺序排列整理装袋,袋上注明部门名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部门汇总表电子稿请发送到ldzykjc@163.com。
四、进度安排:10月22日前,考核对象填表并向部门报送表格、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部门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连同表格报送科研处。10月25日前,各部门汇总、初步定等后将考核资料报送科研处。各系部必须提供一份本学年度科研工作总结,字数不超过2000字。各系部报送材料的完成情况(材料提交是否准时、材料整理是否规范、考核结果是否准确)纳入部门科研考核的范围。11月10日前后,科研处组织各系部集中交叉审核,核定分数,并反馈结果。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系部考核结果交绩效考核办,作为年终考核量化分数的一部分;个人考核结果交人事处,按照人事处9月6日下发的“关于对《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津贴分配暂行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修改的说明”第四条挂钩使用。
联系人:黄平 电话:8362500
附件:1、
科研成果量化考核表(个人).doc 2、
科研考核汇总表(部门).xls
科研处
2012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