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按照学院《科研考核办法》(娄职院发[2011]64号)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要求,科研处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科研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享受专业技术岗位津贴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教学系部。
二、科研工作量考核时间段:2012年9月1日?D?D2013年8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考核对象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填写《科研量化考核表》;部门分管负责人(教学科研副主任)进行审核打分,在每个单表上填写“核定分”,在总表上填写“审定分数”、“审定等级”,在此基础上填写《部门科研考核汇总表》。如果人员岗位或职称有变化,请在表格上及时调整,并相应调整定额分。
2、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收集、登录、核查、报送,每份考核表格均要有考核对象本人和部门核查人员签名。《部门科研考核汇总表》须有部门负责人(或教学科研副主任)签名,并加盖公章。
3、个人《科研量化考核表》须与佐证附件装订在一起,每一个积分项目都必须有单独的佐证材料(不能与别人共用)。
4、所有材料请按部门汇总表格姓名顺序排列整理装袋,袋上注明部门名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部门汇总表电子稿请发送到ldzykjc@163.com。
5、各系部须提供一份本学年度科研工作总结,字数不超过2000字。
四、进度安排:12月6日前,考核对象填表并向部门报送表格、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部门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连同表格报送科研处。12月12日前,各部门汇总、初步定等后将考核资料报送科研处。各系部报送材料的完成情况(材料提交是否准时、材料整理是否规范、考核结果是否准确)纳入部门科研考核的范围。
联系人:黄平 电话:8362500 娄职科研群:225010538
附件:
1、
个人科研量化考核表(2013).doc
科研处
2013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