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娄职院发[2011]95号)规定,我处决定受理2013年度科研奖励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凡在2013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各类纵向科研课题、专利、成果奖等,均可申报。请认真学习奖励办法,分类填写表格,申报相应的奖励等级。
二、材料要求:申请者需填写《奖励申报表》,提供成果证明材料。凡经科研处和院校研究所推荐申报立项的科研项目可不提交立项文件,但必须填写申报表;其他科研项目须提供立项文件。专著须提供2本著作留科研处存档;其他成果须提供原件(供科研处资格审查,查完退回)和复印件。各部门负责人(或教学副主任)签署明确意见,并将部门成果分类(四类)汇总。
三、时间安排:请申报人于5月8日前,将奖励申报表(含电子稿)和申报材料交本部门审核、汇总;各部门于5月16日前,将部门申报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科研处(汇总表同时发送邮件至:ldzykjc@163.com)。个人申报表必须与成果材料复印件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顺序请与部门汇总表名单顺序保持一致。个人申报不予受理。规定时间内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奖励申请资格。
四、科研处将对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只有申报表而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一律无效。申报人故意弄虚作假的,将记入科研诚信记录。各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并借此建立科研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审核是否负责,上交是否及时,是对各系部进行科研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已经修订,新办法(娄职院发〔2014〕4号)自2014年1月起执行(见科研处网页),原办法(娄职院发〔2011〕95号)同时废止。
联系人:黄平 咨询电话:8362500
附件:
1、
2013年科研项目立项奖励登记表.xls
科研处
2014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