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修订)》(娄职院发[2014]4号)规定,我处决定受理2014年度科研奖励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凡在2014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国家级科研项目、专利、成果奖等,均可申报。请认真学习奖励办法,分类填写表格,申报相应的奖励等级。
二、材料要求:申请者需填写《奖励申报表》,提供成果证明材料。凡经科研处、院校研究所、教务处推荐申报立项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可不提交立项文件,但必须填写申报表;其他科研项目须提供立项文件。专著须提供2本著作留科研处存档;其他成果须提供原件(供科研处资格审查,查完退回)和复印件。各部门负责人(或教学副主任)签署明确意见,并将部门成果分类(四类)汇总。
三、时间安排:请申报人于5月20日前,将奖励申报表(含电子稿)和申报材料交本部门审核、汇总;各部门于5月26日前,将部门申报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科研处(汇总表同时发送邮件至:ldzykjc@163.com)。个人申报表必须与成果材料复印件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顺序请与部门汇总表名单顺序保持一致。个人申报不予受理。规定时间内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励申请资格。
四、科研处将对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只有申报表而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一律无效。申报人故意弄虚作假的,将记入科研诚信记录。各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并借此建立科研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审核是否负责,上交是否及时,是对各系部进行科研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黄平 咨询电话:8362500
科研处
2015年5月6日
201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