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农林工程系第一届国旗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24浏览次数:0

关于组建农林工程系第一届国旗班的

通 知

各班团支部:

    我系国旗班由院团委直接领导,代表全院师生担负学院升降国旗和重大节日举行升国旗典礼的光荣任务。自我院成立以来,国旗班的工作已成为我院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活动形式,升国旗已成为校园独特的人文景观。为了更好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根据国旗班组建条例及《国旗法》,决定选拔第一届国旗卫士,组建我系国旗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⒈ 热爱祖国,热爱国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⒉ 思想端正,品德优良,意志坚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吃苦精神;

   3.自愿加入国旗班,任期一年,期间不得无故退出;

   4. 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5. 男生身高1.70米-1.75米,女生1.60米-1.65米,相貌端正,体态端庄,身体协调能力较好。

二、产生条件:

   ⒈ 以系为单位组建系国旗班。由个人申请和辅导员推荐,团总支书记把关。凡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向辅导员老师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家庭状况、中学时思想表现、担任职务、高考成绩等),由辅导员针对1、2、3、条件结合申请者入学以来的表现写出推荐意见。然后由团总支书记决定人选。

   ⒉我系须选拔30名(男生18名,女生12名),组成系第一届国旗班预选班训练。

    3.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训练,最后确定20名

三、要求事项:

   ⒈ 希望各班团支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选拔国旗卫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将入选国旗班的同学作为学生骨干来培养。

   ⒉ 请各班组成的系国旗班成员名单于10月26日之前交系团总支(国旗班)。

 

 

四、管理办法

    1.系团总支学生会对国旗班统一进行管理考核,并把对系国旗班的考核纳入评定先进团支部的考核体系(包括系国旗班的组建、建设、值日情况等,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2.逢重大节庆日、重大活动及院国旗班集体活动时,国旗班必须无条件服从参加院系集体活动,

    3.除两周周一及重大节庆日、重大活动需集体升旗、活动时,国旗班日常执勤日期和系晨练出操日期相一致。

    4.其他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系团总支、学生会

                                             200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