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

发布者:曾旭发布时间:2024-04-16浏览次数:10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使学生如身体不适能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制定学生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学生因身体不适请病假使用。

二、学生如因身体原因请假辅导员要进行严格把关,学生要如实告诉辅导员因病请假的具体病情,辅导员详细了解学生病情后在“因病请假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原则上学生请1天以上病假须附有医院诊断书。

三、如学生病因不明请假,辅导员要与学校医务室联系,并督促学生及时就医,如学生病情较重,辅导员要及时上报二级学院,并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四、学生因病请假后要将治疗方案、治疗地点、治疗时间如实告知辅导员,原则上短时间(7天以内)治疗要1天1报告,长时间(7天及以上)住院要1周1报告。

五、辅导员要跟踪了解请病假学生的治疗情况,如就诊医院不能满足学生治疗需要,辅导员应提醒学生到合适的医院进行治疗。

六、学生要如实告知辅导员病情康复情况,待身体完全康复后才能正常上学,学生复学后在辅导员“因病请假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七、如学生因病请假10天以上需要复课时,则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填写学生因病请假复课申请单(见附件),经辅导员、学校医务室、二级学院签字确定符合复学条件后方可返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