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如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论述,一起学习!
2018年,云南怒江州独龙江乡6个行政村整体脱贫,实现了“一步跨千年”的历史性跨越,是“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精准脱贫的成功典范。图为独龙江乡政府所在地孔当村,这里已成为集中心学校、广场、博物馆、卫生院等于一体的民族风情特色小镇。怒江州委宣传部供图 罗金合/摄
要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
——2021年3月7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内蒙古地广人稀,农牧民生活居住比较分散,生态环境脆弱,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上难度大、挑战多,要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品牌化,并同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增加农牧民收入。
——2021年3月5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脱贫地区产业要长期培育和支持,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搞好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入。对脱贫县要扶上马送一程,设立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进行完善。党中央决定,适时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动态监测帮扶,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动态清零。要发展壮大扶贫产业,拓展销售渠道,加强对易地搬迁群众的后续扶持。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要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队。
——2021年2月3日至5日,赴贵州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讲话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对脱贫地区产业帮扶还要继续,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要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搞好社会管理,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经过几代人一以贯之、接续奋斗,我国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继续艰苦奋斗。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要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分类调整优化,留足政策过渡期。
——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图为2020年12月31日,村民在湖南湘西十八洞田园综合体项目奠基仪式上表演节目。该项目旨在通过建设苗乡风情街、蝴蝶文化园、飞虫寨组团、当戎寨组团和思源寨组团“一街一园三寨”,促进当地农文旅产业发展联动,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新华社记者 陈思汗/摄
各地区各部门要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接续推进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
——2020年10月,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要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制度机制,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着重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发展活力,确保脱贫后能发展、可持续。
——2020年9月25日至26日,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落实“四个不摘”,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深入研究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0年9月16日至18日,在湖南考察时的讲话
要在巩固脱贫成果方面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尤其是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设施、就医就学、养老社保等要全覆盖。
——2020年8月28日至29日,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贫困地区走向全面振兴。
——2020年8月18日至21日,在安徽考察时的讲话
要完善移民搬迁扶持政策,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要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2020年6月8日至10日,在宁夏考察时的讲话
要巩固和拓展产业就业扶贫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2020年5月22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脱贫致富靠发展,发展先行是交通,交通扶贫使贫困地区告别“出行难”。图为2020年5月12日拍摄的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同练瑶族乡大坪村下大弄屯的通屯公路。新华社记者 黄孝邦/摄
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
——2020年3月6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扎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牢抓住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同脱贫攻坚战略的有效对接,在乡村振兴中实现农业强省目标。
——2019年9月16日至18日,在河南考察调研时的讲话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贫困村和所在县乡当前的工作重点就是脱贫攻坚,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将消除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到那时,现在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要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架构下统筹安排。这个问题要及早谋划、早作打算。
——2018年9月2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现在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到3年时间,要尽锐出战、务求精准,确保毕节试验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要着眼长远、提前谋划,做好同2020年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着力推动绿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把毕节试验区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
——2018年7月,对毕节试验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抓紧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促进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2年03月15日05:1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持续响鼓重锤抓紧抓好,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
一是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2550元,同比增加1810元、增长16.9%。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辍学学生数量继续保持动态清零,脱贫人口医保政策分类调整完善,农村危房改造继续实施,供水安全责任体系有效落实。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农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受灾脱贫人口及时采取帮扶措施,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二是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坚持用发展的方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大产业和就业帮扶力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1561亿元,其中50%以上用于支持产业发展,产业帮扶由到户到人向促进区域产业整体发展转变。新增发放小额信贷752.6亿元,支持180万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户发展产业。帮助3145万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同比增加126万人、增长4.2%。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出台14个方面倾斜支持政策。3.5万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实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的全覆盖,258.2万套搬迁户安置住房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帮助有劳动力的241.6万搬迁脱贫家庭就业403.5万人,实现每户一人以上就业。
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政策衔接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33项衔接政策全部出台,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支撑保障不断强化,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帮扶衔接深入推进,东部8省(市)向西部10省(区、市)投入财政援助资金228.7亿元、互派干部人才2.3万人,305家中央单位向定点帮扶县投入和引进资金669亿元,包括18.6万名第一书记在内的56.3万名驻村干部全部完成轮换,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民营企业等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队伍衔接基本到位,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各级乡村振兴机构全部挂牌,中央层面形成中央农办牵头实施、农业农村部统筹实施、国家乡村振兴局具体实施,“三位一体”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共同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
2022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深化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出部署。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坚持把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坚持把促进脱贫群众增收作为根本措施,聚焦产业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持续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努力缩小脱贫群众与其他农民的收入差距。坚持把促进脱贫地区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努力缩小脱贫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坚持把加强兜底保障作为重要支撑,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做好兜底保障,及时纳入现有社保体系,保障基本生活需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促进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聚焦重点人群,健全监测帮扶机制。实施常态化监测,因地制宜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及早发现苗头问题,加强部门会商沟通,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及时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及时落实帮扶措施,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和帮扶需求,及时落实产业就业帮扶、医保社保综合保障、教育专项救助等措施,把返贫致贫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把退出关口,规范退出标准和程序,经过帮扶后稳定一段时间再退出,确保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聚焦持续增收,促进脱贫地区发展产业稳定就业。在产业方面,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加快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发展一批能更多带动就业的特色优势富民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着力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在就业方面,优化技能培训,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深化省际间和省域内劳务协作,拓展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开发乡村公益岗位扩大就业,助力帮扶车间发展吸纳就业,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拓展就业,支持脱贫人口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多措并举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中有增。
聚焦重点区域,加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对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省为单位组织编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统筹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让脱贫基础更加牢固、更可持续。对3.5万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持续跟踪监测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加大安置区产业培育力度,完善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工作举措,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
聚焦工作落实,推动巩固成果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压实责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继续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落实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结合实际完善和创设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凝聚合力,深化东西部协作,签订年度协作协议,着力抓帮扶促成果巩固,抓示范促乡村振兴,抓合作促区域发展;完善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不断拓展帮扶领域;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化驻村帮扶,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
加强系统建设,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保障。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提升干部能力和水平,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持续纠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项工作一项工作推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牢,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以钉钉子精神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全面完成2022年各项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形成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的民族工作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
——2024年9月27日,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隆重召开大会,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这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光荣,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荣,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光荣!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来源:央视网2021年02月24日 19:22
我们立足我国国情,把握减贫规律,出台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
——2021年02月25日,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
同志们!脱贫攻坚工作艰苦卓绝,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影响,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顽强奋斗,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坚决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
——2020年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
我在宁德工作时,把“摆脱贫困”作为工作主线,提倡“滴水穿石”的闽东精神,树立“弱鸟先飞”的追赶意识。宁德经过长期努力,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2017年6月23日,习近平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
我们党员干部都要有这样一个意识: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
——2014年1月26日至28日,习近平在内蒙古调研考察时的讲话
既不急躁蛮干,也不消极拖延,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
——2018年6月11日,习近平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科学确定脱贫时间,不搞层层加码。要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2016年7月20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时指出
脱贫和高标准的小康是两码事。我们不是一劳永逸,毕其功于一役。相对贫困、相对落后、相对差距将长期存在。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踏踏实实做这个事,不能搞数字游戏。考核要有正确导向,起到促进作用。
——2016年3月,习近平在全国两会期间指出
脱贫计划不能脱离实际随意提前,扶贫标准不能随意降低,决不能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2017年6月23日,习近平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给牛羊的做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2017年6月23日,习近平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
内蒙古产业发展不能只盯着羊、煤、土、气,要大力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增长极。同时,也要注意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搞大呼隆,一哄而起。
——2018年3月5日,习近平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要思考我们这个地方穷在哪里?为什么穷?有哪些优势?哪些自力更生可以完成?哪些需要依靠上面帮助和支持才能完成?要搞好规划,扬长避短,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
——2012年12月29日至30日,习近平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
脱贫攻坚工作要实打实干,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不能搞花拳绣腿,不能搞繁文缛节,不能做表面文章。
——2017年6月23日,习近平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
扶贫干部要真正沉下去,扑下身子到村里干,同群众一起干,不能蜻蜓点水,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能神龙见首不见尾。
——2017年6月23日,习近平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
——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在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