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管理,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今年下学期面向学院教职工子女、配偶招聘辅导员3人。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招聘条件
应是学院正式教职工子女或配偶,同时必须四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二级证、英语四级证)齐全,才有资格报名。
2、报名时间与地点
定于2009年8月27日至8月31日上午12点止,带以上四证原件来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3、经考核后择优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4、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三年,合同期内约定工资为:见习期700元/月,初级800元/月,中级1000元/月,高级1300元/月,可享受学院津贴奖金待遇。合同期内其养老保险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1、招聘条件
应是学院正式教职工子女或配偶,同时必须四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二级证、英语四级证)齐全,才有资格报名。
2、报名时间与地点
定于2009年8月27日至8月31日上午12点止,带以上四证原件来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3、经考核后择优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4、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三年,合同期内约定工资为:见习期700元/月,初级800元/月,中级1000元/月,高级1300元/月,可享受学院津贴奖金待遇。合同期内其养老保险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组织人事处
2009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