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实现到2014年确保专业专任教师的双师素质比例达到90%以上,现将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下企业实践及进修培训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原则
1、立足已有基础,三年教师全训,统筹安排原则。
2、以专业课教师为主和以下企业实践为主原则。
3 、向重点建设专业、主体专业倾斜的原则。
4、专业骨干优先原则。
5、与课程教学工作统筹安排,互不影响原则。
二、内容
1、培训计划。在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中必须按专业有计划地安排30%左右的专业课教师到对口企业参加专业实践,时间30天以上,60天以下。在教师其他培训项目中,一是突出专业建设和核心课程的教学培训,二是突出高级职业资格的取证培训,三是时间从严控制,原则上在10天以内,四是每个教师近三年内不重复培训。各系部下企业实践及培训计划预安排表见附表一。
2、培训企业(单位)。接受教师实践的企业以省内为主,应是技术设备一流、管理先进的大中型企业和本专业的实习实训基地,接受教师进修培训的单位应是国家高职师资培训基地,同时接受教师培训的企业(单位)必须出具公函。
3、培训经费。下企业实践经费按学院出差标准及实践天数予以估算,其他进修培训项目经费按培训单位通知规定估算,由系部初审,人事处二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实施时由系部按审批后的计划统一预借。培训结束后三个月内以系部为单位将培训对象的考察情况,《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训(专业实践)审批表》及参加培训(下企业实践)后所取得成效的佐证材料统一交组织人事处,经检查审批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或经审批未获得培训成效的,不予报销培训费用。
三、要求
1、计划的提出应以建成省级示范和创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对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为基本依据;特别是必须确保对中央财政支持及非中央财政支持的6个重点建设专业(群)师资队伍建设达标。
2、应突出与企业的合作,在强化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的同时,要求教师积极参与企业技术改革与创新,应用技术研发与成果推广,力争开发一批校企合作项目。
3、系部应对每一个下企业实践及培训项目严格审查,确保培训工作质量。坚决拒绝利用培训(下企业实践)外出旅游现象的发生。教师下企业实践项目应提交下企业实践鉴定表、顶岗实践工作手册及横向合作项目等成果资料,教师进修培训项目应提交培训结业证书及培训学习总结。在教师培训(下企业实践)过程中,系部及人事处将组织抽查,如未在岗,本人按旷工处理,三年内不提供公费培训机会;提供的取得成效的佐证材料如出现虚假,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公费机会且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该系部一年内不报销相关经费。
4、系部应于3月14日前将教师下企业实践及培训计划报人事处张瑶老师,人事处初审报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附件: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