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
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湘教通[2011]99号《关于推荐遴选201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2011年度可推荐申报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名。为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 推荐条件:
1.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熟练的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学科主攻方向;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 推荐各额:机电系、财贸系、电信系各2名,其他系部各1名。
四、 推荐时间及报名地点:3月21日(星期一)下午5:00前报人事处。
为确保申报工作质量,请务必把握好推荐人选质量,并准时上报。以便学院及时遴选申报人选,并组织材料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1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