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湘教通[2012]2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应完全符合下列条件:
1、经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考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经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请申请人员于4月11日至15日到市疾控中心4楼参加体检。)
3、经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合格。
4、教师资格面试、试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免)。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4月15日-2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过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为“湖南湖南省教育厅”;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电子档照片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打印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二)提交材料。4月18日下午下班前,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后,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以下资料:
1、从网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的原件和复印件。
3、《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4、填写好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5、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免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或免面试、试讲的相关材料。具体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8、近期同底照片5张(小一寸)。
9、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已承担教学工作的老师并可提交经教务处盖章的授课课程表。
以上材料(除第1项材料、相关证件原件以及照片外)应依序装订成册。
三、教师资格证书评审与办证费用
1、师 范 类:50元;
2、非师范类:150元。
人事处
2012年4月10日
2012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