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针对第三轮教学岗位及科以下人员聘任结果和工作实际,经3月29日、5月16日、9月5日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津贴分配暂行办法》(娄职院发[2009]56号)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 津贴新标准按《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至2013年津贴发放标准》(娄职院发[2011]7号)文件执行(原《办法》第三条有关内容)。
- 系部教学、学生、综合干事编,可由相关教师兼任,每缺1个教学干事按管理岗科员12档标准补助;每缺1个学生或综合干事对600学生及以上的系补9000元/年,600学生以下的系补7000元/年(原《办法》第三条第13点有关内容)。
- 工勤岗上取得政府人社部门认可且与岗位工作对应的职业资格证者,可以享受对应档次的岗位津贴(原《办法》第五条第4点)。
- 教学岗位及非教学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津贴(课时津贴)的档次核定条件及核定结果为:教学岗位为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合格(现为C等及以上),享受对应岗位的基本津贴(B档),但享受对应岗位A档津贴的标准,仍按原规定不变;非教学专业技术岗位为年度考核合格,享受对应岗位的岗位津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应对科研考核有明确的要求(原《办法》第四条第1、2点及第六条第3点有关内容)。
- 取消原定获得硕士学位又被聘任为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配偶生活补助300元/月(原《办法》第三条第5点有关内容)。
人 事 处
二O一二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