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扣事业单位个人养老保险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6浏览次数:23

全院教职员工:
    接市财务局、市机关社保处通知,根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工资统发中心从2015年元月起,暂停扣除在财政统发工资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原来标准扣缴的个人养老保险金,待新政策的相关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后,再按规定进行补扣。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