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参评对象综合考评公示材料申诉意见处理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3-13浏览次数:25

    2014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参评对象综合考评情况公示期间,刘罗仁、吴辉、邓海燕、龙露、易瑜、康兵、龚芸、龙育才、李春友、吴少军等10名教师提交了书面申诉意见,思想政治、师德与学历学位、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测评组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处理意见,并提交综合考评委员会审定,现将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对刘罗仁老师提出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排名与分值核实、职业资格证书名称修正等2条申诉意见的处理
    (一)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公示表上为维修电工证,经查实为维修电工高级技师证,予以修正。
    (二)教学测评小组当初在核定刘罗仁指导学生刘光祥参与2010年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和湖南赛区二等奖时,指导教师排名为有效名次,主要依据是当时的教学奖励,即2011年奖励名单没有刘罗仁老师的名字。由于刘老师提供了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组委会作的单独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的证明材料,因此初步认定刘罗仁老师指导学生竞赛为单独指导属实,该项得分由5分修改为10分。
    二、对吴辉老师提出破格评定副教授申诉意见的处理
    (一)《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湘教发〔2014〕58号)附件2《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高职高专院校)评审实施细则》规定破格申报条件是破格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人员,原则上其评价基本标准依据湘职改〔1999〕24号文件执行。对于特殊人才、特色专业高水平技能型人才可开辟绿色通道,但其课堂教学时量必须满足基本条件。申报副教授的教学时量的基本条件是:A. 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讲授1门本专业课程,且满足连续五年年均课堂教学时量240学时以上;破格申报人员满足任现职以来年均课堂教学时量240学时以上;获得博士学位者,满足任现职以来年均课堂教学时量240学时以上;
    (二)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
    1、破格申报副教授的成果及业绩条件
    (1)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三等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前五名。
    (2)在省(部)级教学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指导的学生参加省(部)级竞赛中获得一等以上奖励。
    (3)直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点)科研课题,或经国家、省(部)鉴定的新产品研制,或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攻关等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其专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4)直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专业建设、重点课题建设、重点教改课题研究与实践、重点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估,确认成绩显著,或所从事的基础性研究项目取得较大突破,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其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5)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被评为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2、破格申报副教授的专著、论文条件
    (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独立承担过5万字以上部分章节的全国统编教材、省重点统编教材的编写工作),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8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2篇(如系合作,应为第一作者)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3、破格申报副教授的必备条件:
    (1)系统担任过两门以上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其中一门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
    (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考核优良。
按照湘教发〔2014〕58号和湘职改字[1999]24号文件的规定,认定吴辉老师不符合破格申报副教授的条件。
    三、对邓海燕老师提出专业建设、工作量、双肩挑等3条申诉意见的处理
邓海燕老师参与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英语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英语模块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排名第三,主持的《高职实用英语》课程说课稿获2011年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3年上学期工作量增加培训24节、自考本科4节;工作量统计表中增加备注:2007.9-2014.8为双肩挑人员。材料真实性审核结论为属实,同意加入教育教学材料真实性审核表中。
    四、对龙露老师提出教学工作核实申诉意见的答复
龙露老师2007年增加中专课时204节,2008年下学期漏记大专课时91节,2010年漏记中专课时204节,材料真实性审核结论为属实,同意加入教育教学材料真实性审核表中。
    五、对易瑜老师提出指导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获得湖南省优秀指导者表彰申诉意见的处理
易瑜老师于2012年度、2013年度均获得湖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者表彰,材料真实性审核结论为属实,同意加入教育教学材料真实性审核表中。
    六、对康兵老师申诉意见的处理
    (一)关于优岗情况的处理意见
康兵提出,他任现职期间有三个优岗,分别为06、09、12年评的,经审查,康兵任现职期间三个优岗情况属实,分别是06、08、12年评的。
    (二)对专业建设真实性审核申诉意见的处理
康兵老师教案为2014年上期的《金属材料与热处理》、康老师是09年立项的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团队成员和2011年立项的模具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成员属实,同意加入教育教学材料真实性审核表。
    七、对龚芸老师申诉意见的处理
    (一)对龚芸老师科研成果申诉意见的处理
    1. 龚芸老师《中学生性心理与性教育探讨》一文于2005年12月发表于《中国科技信息》,核查时未提供期刊原件、知网查询地址。现补充提供了知网查询地址,经核查属实,予以确认。
    2.经查看龚芸老师高级讲师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当期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确认任现职资格的时间为2004年11月4日,而论文《论职业院校的公共关系》发表于《职教论坛》2004年10月,论文发表时间不在任现职期间,故不予认可。
    3.根据文件精神,所有申报教授职称人员所编教材,如果不是规划教材或是规划教材无规划教材相关审批文件等佐证材料,都不计分,所以,龚芸老师主编的《旅游心理学》一书,因未提供规划教材相关审批文件等佐证材料,不予计分。
    (二)关于其教学工作量申诉意见的处理
龚芸老师没有提供在继续教育部成人专科教育、教师资格证培训、对口升学考试培训、新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教学工作量的证明材料,因此此次申诉不予受理。
    八、关于龙育才学位投诉意见的处理
在《申报副高与中级职称人员师德与学历学位公示表》中,龙育才的学历学位为“无”,龙育才老师提出,他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经审查,龙育才老师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情况属实,予以确认。
    九、关于李春友老师投诉意见的处理
    (一)关于2007年优岗的认定意见
李春友老师提出,他2007年年终考核为优岗,经审查,情况属实,予以确认。
    (二)关于2012年职教新干线建设评比二等奖申诉意见的处理
李春友老师提出,他2012年职教新干线建设评比获得二等奖,经审查,情况属实,同意确认。
    (三)关于相关科研成果申诉意见的处理
    1.根据文件精神,李春友老师参与的2013年专业建设中院级课题《基于工作过程技能培养标准开发与实践―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为例》,由于不在计分项目的范围之内,所以在科研成果测评中没有确认和公示。根据本人要求,经核实后,可以在个人的科研成果公示表中予以公示和个人申报材料中予以认可。
    2.根据文件精神,经查看本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原件和查询网址核实,李春友老师的专利《一种锯床用的智能定位装置》,申请日为2014年10月27日,授权日为2015年2月18日,可以在个人的科研成果公示表中予以公示和个人申报材料中予以认可。
    十、关于吴少军科研成果认定意见的处理
根据文件精神,所有申报副教授职称人员所编教材,如果不是规划教材或是规划教材无规划教材相关审批文件等佐证材料,都不确认,所以,吴少军老师作为副主编的3本教材没有被确认和公示,根据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原则和本人要求,经核实后,吴少军老师作为副主编的教材,可以在个人的科研成果公示表中予以公示和个人申报材料中予以认可。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综合考评
与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