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就学校做好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今年我校拟向湖南省教育厅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3名,每个教学单位可向学校各推荐1名人选参加学校遴选(教辅和行政部门申报人员需纳入相关学科申报),超计划推荐人选一律不予以受理。
二、推荐选择范围及条件
推荐范围为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优先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示范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特别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熟练地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学科、专业主攻方向;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遴选程序
1.部门推荐
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在广泛听取有关学科、专业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初步确定本单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并指定两名副高级以上(含)同行专家进行推荐,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于6月2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报学校组织人事处611室。
2.确定拟推荐人选
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报学校审定,确定学校拟推荐人选。
3.推荐结果公示
推荐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推荐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为推荐人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
3.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4.反映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被推荐人提交的实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相关表格资料从http://218.76.27.11/jsc/上下载。
五、材料报送要求:
1.以部门为单位,于2015年6月2日上午12:00前报学校组织人事处611室(联系人:曾怡华;电话:8364089),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所有纸质材料均需一式两份,自行设计目录,并按目录顺序整理(可暂不装订)。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dzyzzb@163.com。
2.《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均需双面打印且不改变表格样式。
3.复印件中提交著作的只需复印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部门盖章,审核人签名。其中涉及教学方面的材料需加盖教务处公章,涉及科研方面的材料需加盖科研处公章。
4.2015年6月10日前个人完成网上报送材料,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