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对象的通知》湘教通(2017)194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1浏览次数:22

各教学单位: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对象的通知》湘教通(2017194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1.请相应的教学单位做好专业(群)带头人、公共课骨干教师、专业教师技术技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安排计划。

2.切实按照各培训项目要求将培训对象落实到人,并及时调整参培对象的相关工作,确保参培教师能集中精力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对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参培教师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并认真遵守培训基地相关要求。一律不准请假、不准缺席。

4.请将本次省培计划列入各教学单位今年的教师下企业实践及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本次培训经费在教师下企业实践及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包干经费中列支)。

5.请将本次省培计划和教师下企业实践及教师进修培训学习计划于68日前报人事处(邮箱:1225361719@qq.com).人事处初审报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附: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对象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2017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对象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