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2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各部门、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进行评选、推荐1名教师或教育工作者参评。7月21日按要求将材料、推荐人员报人事处。
人事处
2017年7月19日
各部门、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2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各部门、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进行评选、推荐1名教师或教育工作者参评。7月21日按要求将材料、推荐人员报人事处。
人事处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