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良好对外形象与舆论环境,促进校园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学校信息发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宣传统战部统筹校园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严把政治方向、严守纪律规矩,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和政治安全。
第三条严格遵循先审后发、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全程留痕、责任倒查核心原则,所有稿件必须完整履行“三审三校”流程,未经审核、审核未通过、未完成校对的稿件,一律不得发布。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学校及校属二级单位名义开通的官方网站、“三微一端”、广播、电子屏、橱窗等校园媒体,以及二级单位平台向校级平台推送稿件、对外宣传(报送)稿件的审核发布管理。
第二章 核心要求
第五条导向管理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坚决抵制虚假信息、有害信息、错误思潮和不当言论,确保所有发布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宣传纪律。
第六条内容规范要求:所有新闻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禁止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对于转载的外部信息,必须注明来源并进行必要的核实,确保内容真实可靠。严禁发布涉密、低俗、血腥、暴力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七条流程刚性要求:严禁任何部门、个人擅自修改审核校对完毕的定稿内容,严禁绕过“三审三校”流程私自发布、转发新闻稿件。
第三章 “三审三校” 流程
第八条 平台分类
校级平台:学校官方网站、官方新媒体、校园广播、校级宣传品等,由党委宣传统战部管理、审校、发布,宣传统战部部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级平台:二级单位官方网站、单位新媒体、二级宣传品等,由各二级单位管理、审校、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外宣(报)稿件:对外信息、对外宣传稿件由党委宣传统战部统一归口管理、审核、报送。
第九条 各平台“三审流程”
一、校级平台自采稿件三审
初审:撰稿人 / 信息通讯员
审核重点:全面核查新闻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六要素,确保人物姓名、职务职称、单位名称、数据、引文、图片等信息真实准确,无虚构、夸大、漏报情况;检查内容敏感度、语句通顺性、格式规范性等基础问题,修正错别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排查稿件中涉密信息、敏感表述、涉政表述、违规内容,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梳理稿件逻辑结构,规范稿件基本格式,保证内容符合新闻写作规范。
复审:负责新闻工作的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审核重点:重点把关稿件政治导向、舆论导向,核查是否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契合上级宣传工作要求及学校办学定位、中心工作;审核新闻事实依据、政策合规性,重点核查标题、数据、引用规范是否准确无误;研判稿件舆情风险,排查不当表述、负面导向、敏感词汇,确保宣传口径统一;复核稿件事实准确性、内容合规性,优化稿件语言表述,提升稿件质量与宣传效果。
终审:宣传统战部部长
审核重点:对政治导向、社会效应及法规符合性进行最终判定,全面把控稿件整体质量,确认无任何风险隐患;审定稿件发布价值、发布平台、发布时机,统筹考量传播效果;对稿件发布进行最终签发,明确是否准予发布。重大内容需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二、二级平台自采稿件三审
初审:撰稿人 / 信息通讯员(审核重点参照校级平台)
复审:相关工作副院长 / 单位负责人(审核重点参照校级平台)
终审:党总支书记 / 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重点参照校级平台)
三、二级平台→校级平台推送稿件三审
一审(单位初审): 党总支书记 / 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审(学校复审):宣传统战部宣传干事(决定稿件是否直接采用、建议修改或退稿。如建议修改则及时与撰稿单位沟通核实并作修改,经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后再次上传,终审通过后方可发布有关新闻)
三审(学校终审):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部长
四、外宣(报)稿件三审
初审:撰稿人 / 信息通讯员
复审:宣传统战部副部长/党总支书记 / 单位主要负责人
终审:宣传统战部部长
五、特殊内容加审
重大会议、重要人事、省级以上领导视察、重大突发事件、学校整体形象、对外合作等,由分管校领导复核签字;核心重大信息由学校主要领导复核签字。
第十条 各平台“三校流程”
三校同步执行,与三审一一对应。
一、初校:撰稿人 / 信息通讯员
校对重点: 逐字逐句通读稿件,清除政治表述错误和文字错误,重点修正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语病、语句不通顺问题;核对标题、副标题、人名、职务、数字、地名等基础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规范稿件段落、序号、字体等基础格式,排查明显排版差错。
二、复校:复审责任人
校对重点:复核稿件逻辑连贯性、表述严谨性,核查专业术语、引用内容、领导讲话表述是否规范;核对标题、图片、数据等关键信息是否与事实一致,确保图文搭配、图片说明匹配;核对稿件内容与审核定稿是否完全一致,杜绝漏改、错改问题;排查一校未发现的隐性差错。
三、终校:终审责任人
校对重点: 检查政治立场、意识形态等核心内容并完成定稿,对稿件终稿、发布清样进行全面通读校对,确认无任何政治、事实、文字、格式差错; 核对发布平台排版、链接、配图、视频等内容是否完整规范。
第四章 信息发布与归档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由专职信息管理员或教师实施,要求严谨规范。
第十二条统一使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建立审核台账,所有稿件必须完整记录各环节审核意见、校对情况、签字确认信息,审批表与稿件原稿、定稿一并归档,档案材料留存期限不少于3年,做到全程可追溯、可倒查。
第十三条线上媒体平台发布信息须注明三审三校责任人。
第五章 问责与附则
第十四条 未履职尽责、审校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填报《网络信息内容安全问题处置情况反馈表》上报党委宣传统战部,依法依规追责。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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