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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中午,我院学生申航宇在娄星区林业局曾花雨等工作人员陪同下,在娄底市珠山公园将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放归大自然。
申航宇系我院建艺系11工大四班学生,3日,住在北苑3-207的他偶然发现一只从外飞到宿舍的猫头鹰幼崽,出于好奇,他将猫头鹰好好饲养起来。申航宇深知猫头鹰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必须慎重对待,于是想法联系上了娄星区林业局森林保护股相关工作人员曾花雨,请这位专业人士给予帮助处理。曾花雨一行闻讯赶到我院学工处办公室,看到用盒子装着的猫头鹰幼崽,很是高兴,代表林业局全体工作人员向我院表示了感谢,并高度赞扬了申航宇保护森林动物的行为。在林业局工作人员的陪同指导下,申航宇等学生来到丛林茂盛的珠山公园,让可爱的小家伙回归到了大自然的怀抱。
猫头鹰放生行动,体现出了我院学子良好的动物保护意识,真正实践了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处的生存理念。一次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的放生,也是我院学子优良精神品质的体现,他们是莘莘学子学习的好榜样。(黄军)
![]() 我院学生放生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
![]() 猫头鹰幼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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