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和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0浏览次数:0

各总支、直属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正气,振奋精神,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1〕24号)和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娄组通[2011]12号),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七一”前夕,在全院评选推荐和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这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近三年来特别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⑴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⑵党员队伍好: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干部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⑶工作机制好:建立健全学校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基层民主稳步推进,工作运行规范;⑷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各项工作成绩显著;⑸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师生拥护,工作作风师生满意,工作实绩师生认可,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⑴带头学习提高: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领导,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⑵带头争创佳绩:事业心强,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无私奉献,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⑶带头服务群众:服务意识强,关心师生,尊重师生,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主动接受群众和师生监督;⑷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忠诚;⑸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在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扬。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⑴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⑵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显著成绩;⑶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⑷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范围与名额分配
1、推荐娄底市和省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范围,是以学院2011年3月底以前的教工党组织、在职教职工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为推荐对象,优秀共产党员必须是学院教职工中的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是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的同志。娄底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额1个、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1个,省教育工委只有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1个,名额不分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
2、推荐学院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是以学院2011年3月底以前的教工党组织为参评对象,全院共评选10个,名额不分配。推荐学院的优秀共产党员,必须是学院教职工中的中共正式党员,全院共评选49名,名额分配的原则是以各总支、直属支部2011年3月底在职教职工中党员人数为主要依据,详见《娄底职院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学院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是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的同志,全院共评选15个,名额不分配,以学院2011年3月底以前的教工党务工作者为参评对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推荐。这次评选推荐工作以学院2011年3月底以后重新设置的教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要求提出推荐对象。具体而言,学院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向省、市上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在总支和直属支部书记大会上统一投票;学院的优秀共产党员以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按要求组织评选,多评无效。
2、核查。由院组织部组织学院党务部门相关人员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的评选推荐对象和总支与直属支部书记大会的投票结果进行全面汇总,并逐一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向院党委提出评选对象和推荐对象建议名单。
3、审定。院党委对评选对象和推荐对象建议名单及其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学院评选名单和向省、市推荐对象的具体名单,并在院内公示3天。
4、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向省、市上报评选推荐有关情况、推荐对象审批表及事迹材料。
四、表彰方式
1、经学院评定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学院下发表彰决定,并在建党90周年庆祝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经省、市评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省委教育工委和市委分别下发表彰决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同时,学院再按相关制度进行奖励。
五、其他要求
1、各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所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全面衡量、综合考虑,多方面听取意见,务求每个评选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在党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出评选对象。
2、学院组织部门要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学院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等媒介,加强对这次评选表彰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号召广大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师生向他们学习。
3、请各总支、直属支部在5月13日以前,将党总支或直属支部《关于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情况的报告》、《娄底职院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审批表》及其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2份(含电子版)报送院组织部,联系人:谢丽珍,也可通过QQ群――“娄底职院组织部工作群”联系和传送,过期不予受理。
4、请各总支、直属支部在5月14日以前,将院党委审定后的评选名单和向省、市推荐名单的相关材料按要求补齐,如《娄底职院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审批表》、《娄底职院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审批表》及其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2份(含电子版)等。
5、学院于5月15日前按程序和要求向省委教育工委和市委组织部上报评选推荐有关情况、推荐对象审批表及事迹材料。
附件:1、《娄底职院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2、《娄底职院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审批表》、
3、《娄底职院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审批表》
4、《娄底职院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审批表》
5、《娄底职院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投票表》
6、《娄底职院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投票表》
7、《向省教育工委和市委组织部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表》
 
 
2011年5月10日

附件1:娄底职院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名称与教工党员人数
优秀共产
党员(个)
名称与教工党员人数
优秀共产
党员(个)
1、机电系党总支19人
2
18、招就处党支部12人
1
2、电信系党总支26人
3
19、校企合作办党支部4人
1
3、财贸系党总支23人
2
20、校友办党支部3人
1
4、建艺系党总支12人
1
21、继教部党支部6人
1
5、组织部党支部5人
1
22、中专部党支部4人
1
6、宣传部党支部6人
1
23、资产管理处党支部6人
1
7、工会党支部5人
1
24、后勤服务处党支部13人
1
8、纪监、审计与招标办党支部10人
1
25、图书馆党支部8人
1
9、党政办党支部22人
2
26、农林系党支部12人
1
10、人事处党支部5人
1
27、资源系党支部10人
1
11、教务处党支部15人
2
28、外语系党支部17人
2
12、计财处党支部6人
1
29、公管系党支部14人
1
13、保卫处党支部12人
1
30、体艺教学部党支部15人
2
14、基建办党支部4人
1
31、思政课教学部党支部5人
1
15、学工与团委党支部8人
1
32、离退休干部党支部㈠58人
3
16、科研处党支部3人
1
33、离退休干部党支部㈡38人
2
17、评建与研究所党支部3人
1
合           计
44
注:推荐名额以2011年3月底在职教职工中党员人数为依据,在每个基层党组织确保一个名额的前提下,按在职教职工中党员人数的百分之十计算,实行四舍五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优秀党员比例适当降低。

附件2:  娄底职院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审批表
填报单位:
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负责人
 
联系电话(区号)
 
 
 
 
 
 
 
 
 
 
 
 
 
 
 
 
 
 
 
 
 
 
 
 
院组织部核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学院党委审批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
附件3:     娄底职院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族
 
二寸免冠
照    片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职          务
 
办公地点
 
单位电话
 
 
 
 
 
 
 
 
 
 
 
 
 
 
基层党组织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院组织部核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
附件4: 娄底职院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族
 
二寸免冠
照    片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职          务
 
办公地点
 
单位电话
 
 
 
 
 
 
 
 
 
 
 
 
 
 
 
 
 
院组织部核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学院党委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
附件5、  娄底职院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投票表
序号
党组织名称
投票
序号
党组织名称
投票
1
党群党支部
 
14
电信系党总支
 
2
纪监审党支部
 
15
电信系教工党支部
 
3
党政办党支部
 
16
财贸系党总支
 
4
财务基建党支部
 
17
财贸系教工党支部
 
5
教务党支部
 
18
建艺系教工党支部
 
6
继教科研评建党支部
 
19
外语系教工党支部
 
7
学工党支部
 
20
公管系教工党支部
 
8
招生就业党支部
 
21
体艺系党支部
 
9
保卫党支部
 
22
资源系党支部
 
10
后勤与服务中心党支部
 
23
农林系党支部
 
11
图书馆党支部
 
24
思政课部党支部
 
12
机电系党总支
 
25
离退休党支部㈠
 
13
机电系教工党支部
 
26
离退休党支部㈡
 
注:1、以学院2011年3月底以后重新设置的教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参与评选推荐;2、以学院2011年3月底以前设置的教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推荐对象;3、推荐名额是10个,请在你推荐对象名称后的投票栏内打“√”,多推无效。
                            
 
 
附件6:  娄底职院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投票表
序号
姓名
投票
序号
姓名
投票
序号
姓名
投票
1
欧友佳
 
28
刘文逵
 
55
陈云梅
 
2
邹松建
 
29
邹  涛
 
56
周建军
 
3
王宗凡
 
30
李济民
 
57
李清奇
 
4
李翠华
 
31
王武定
 
58
曾素纯
 
5
封权初
 
32
廖婧华
 
59
刘  燕
 
6
李新红
 
33
蒋美群
 
60
徐元俊
 
7
谢丽珍
 
34
黄海平
 
61
邓海燕
 
8
向右铭
 
35
邓喜培
 
62
贺建良
 
9
谢新茂
 
36
刘跃华
 
63
雷晚蓉
 
10
曾  华
 
37
陈育新
 
64
罗平良
 
11
刘特兵
 
38
朱勇志
 
65
赵晓春
 
12
刘文红
 
39
王志文
 
66
罗  华
 
13
贺子龙
 
40
许红建
 
67
付  鹏
 
14
王威然
 
41
邓和莲
 
68
刘寿松
 
15
易爱良
 
42
谢志勇
 
69
刘桂华
 
16
张一平
 
43
唐毅慈
 
70
胡治民
 
17
肖宏华
 
44
吴莲贵
 
71
李九如
 
18
朱荐斋
 
45
胡  楠
 
72
李继仁
 
19
李  甄
 
46
李志强
 
73
周旺东
 
20
王李平
 
47
申东亮
 
74
徐伯华
 
21
刘罗仁
 
48
易  瑜
 
75
陈福梅
 
22
刘连志
 
49
汤  应
 
76
陆运夫
 
23
杨惠梅
 
50
谢政权
 
77
郭超常
 
24
梁凌洁
 
51
朱岳坤
 
78
李银和
 
25
蒋根东
 
52
周志和
 
79
申国荣
 
26
邱正文
 
53
张一军
 
 
 
 
27
龙玉林
 
54
谢丽安
 
 
 
 
注:1、以学院2011年3月底以后重新设置的教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参与评选推荐;2、以学院2011年3月底以前的党务工作者为推荐对象;3、推荐名额是15个,必须是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的同志,请在你推荐对象姓名后的投票栏内打“√”,多推无效;4、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                             
 
 
附件7:向省教育工委和市委组织部推荐先进基层
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表
序号
评选推荐名称与名额
评选推荐具体对象名单
1
向省教育工委推荐的优秀共产
党员(名额1名,必须推荐2名,但不能推荐书记和院长)
 
2
向市委组织部推荐的先进基层
党组织(名额1个,必须推荐2个)
 
3
向市委组织部推荐的优秀共产
党员(名额2名,必须推荐3名)
 
4
向市委组织部推荐的优秀党务
工作者(名额1名,必须推荐2名)
 
注:1、实行差额推荐;2、以学院2011年3月底以后重新设置的教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参与评选推荐;3、推荐范围是学院2011年3月底以前的教工党组织(详见前面附件5)、在职教职工党员(详见换届选举通知附件1的党员名单)和党务工作者(详见前面附件6);4、优秀共产党员必须是学院教职工中的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是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的同志;5、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