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职院关于认真做好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预备人选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31浏览次数: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预备人选推选工作的通知》(娄组通〔2011〕35号),为认真做好我院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预备人选的推选工作,经报请学院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与条件
我院分配推选1名女性高级职称的党员,代表条件是:
  一是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二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三是带头创先争优,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四是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受到群众的拥护。
  五是坚持党性原则,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具体要求是女性高级职称的处级干部党员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下,女性高级职称的处级以下干部党员年龄必须在50周岁以下,女性高级职称的工人党员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即在职期间能履行一届党代表的职责。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把省第十次党代表推选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
  2、广泛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做好本次推选工作与对党员进行党内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及党性观念教育结合起来,对推选好省党代表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具体要求等内容进行全面宣传,把全院师生的思想统一到省委、市委、学院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为推选出符合标准的省党代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3、发扬民主。在推选过程中,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使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
  4、把握时间。由于时间紧、任务急,请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大力支持配合,见通知后迅速将有关精神传达给全体党员,以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根据代表条件和要求在《娄底职院副高及以上职称女党员名单(2011.8)》中推选好2名代表预备人选(本支部限推1名),于9月2日上午将推选结果报送至院组织部。院组织部进行统计汇总,然后将统计汇总后的推选结果提请院党委审定,通过后,按要求将学院的推选结果和相关材料于9月5日前报送至市委组织部。
 
3呈报材料的要求.doc                         
 组织部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