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普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今后五年是我院加快推进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和服务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关键时期,同步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对于全面贯彻实施我院“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我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湘发〔2011〕12号)、《湖南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湘教发〔2012〕4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制订本方案(以下简称“六五”普法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十二五”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发展战略和重大任务,紧贴师生员工学法用法守法的实际需求,以强化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各项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为重点,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开创我校“十二五”时期科学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引导全院师生员工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繁荣和发展校园法治文化,努力形成与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目标相适应的、体现建设现代高职制度要求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推动建设“法治娄职”。
3、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学校“十二五”改革与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以实现“两个转变”,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为主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着眼于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着眼于满足师生员工的实际法律需求,开展与师生员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结合工作岗位实际和学生所学专业,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强化法治实践环节,深入推进依法治校。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高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坚持德法并重,建立健全符合校情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突出抓好宪法和通用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广泛普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基本知识,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增强全体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规范教育和管理行为的自觉性。
2、深入学习宣传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坚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学校科学管理相结合。学习宣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以及规范学校办学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宣传与学科专业相关的行业法规条例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等等,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深入学习宣传与推进反腐倡廉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为重点,加强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和办事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年学生抓起,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育敬廉崇洁的优良品质。
4、广泛持久地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繁荣校园法治文化。以“12?
5、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促进湖南省“四化两型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试验区的战略决策和总体部署,学习宣传有关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能源集约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学习宣传有关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树立依法保护和优化湘江、洞庭湖等生态环境的意识,服务和保障湖南“四化两型社会”建设。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学院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内容,运用不同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大力开展大学生普法教育。要强化法学基本理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思政课部按照“课程标准”安排上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把有关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教育考试规章制度纳入普法教育范畴,预防和减少学生各类违纪行为的发生。要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内容,纳入校本教材,融入学科教学内容,继续加强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教材建设,不断优化专兼结合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切实落实国家普法规划关于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的要求。同时建立法制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让大学生在接触、参与社会实践中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大学生依法有序地参与各项社会活动,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和维护合法权益,培养大学生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学生工作处、思政课部和各系党(总)支部,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重要内容,纳入整体构建德育体系活动内容,坚持每学期第一周上好法制教育第一课,按年级安排每学期法制教育内容。
党委宣传部、安全保卫处要做好大学生课外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根据上级安排和学院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法制讲座、图片宣传、警示教育等活动,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把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与创建平安校园结合起来,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院团委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升国旗、文艺演出、模拟法庭、现身说法、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法制教育的时效性、参与性和趣味性。
思政课部、学生工作处、院团委要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并回答大学生关心的法律问题;重视大学生法制类社团建设,提高大学生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重视运用新媒体技术,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监察审计处要把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列入学院党委委员学习内容,举办法制廉政讲座、培训、警示教育和考试,树立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教的能力和自觉性。各党(总)支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系部处室党员学习计划,把学法用法与培养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把主张法律权利与履行法定义务结合起来,切实成为遵法守纪的楷模。党委组织部负责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和把法律意识与依法办事纳入年度考评内容。
3、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工会、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和各党(总)支部要加强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广大教职工中深入开展《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行为规范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与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增强教职工依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建立教师法律培训制度,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要把法律学习与师德修养相结合,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爱岗敬业和为师生服务的观念。
4、坚持围绕学院工作中心,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学生、教师、管理干部不同特点,确定法制教育内容、方式和途径。要科学设计,合理安排,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2012年10月)。根据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制定学院“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系(院)部处室根据学院“六五”普法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六五”普法的相关方案,并将方案报院组织部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1月至2015年6月。各系部处室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组织1次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活动情况上报学院“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系部处室要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全校“六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学校将进行中期检查。
3、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学院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学院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院长、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学院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组织部,由组织部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宣传统战部、纪委监察处、工会、教务处、学工处、团委、保卫处、思政课部、各系党(总)支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学院普法领导小组要加强广大学生和教职工对“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提高法律素质、法治观念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意义,把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学院重要的工作内容,加强领导,做好规划,切实抓紧抓好。
2、协调推进,健全工作机制。学院普法办公室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各系部紧密配合,联动互动,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协作机制,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做好学院法制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全,减少各种社会不良因素对学生的负面影响,确保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显著成效。
3、落实经费,提供普法保障。按照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安排法制宣传教育的专项经费,以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4、加强研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我院的人才优势,深入研究学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规律与特点,建立研究、推广普法经验成果的队伍与平台,形成相关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不断总结新经验,学习其它兄弟院校普法先进经验,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使学院成为辐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
5、评估考核,建立激励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学院质量评估、督导检查等工作内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营造和谐、平安的育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