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亚鹏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4-04-07浏览次数:824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60号)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学术人才梯队建设,更好地促进中青年优秀教师成长,现将做好2024年度我校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遴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确定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确定,采取由各二级学院(部)推荐、学校评审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遴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部)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推荐1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学校在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6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其中至少包含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二)遴选范围

从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择优遴选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要优先在“双一流”学科专业和基础学科专业、紧密对接我省“4×4”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遴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立德树人有良好成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初步明确了自己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3.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4.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选拔范围。

(四)遴选确定程序

1.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本通知确定的遴选名额、遴选范围及遴选条件,组织开展遴选工作。

2.学校根据青年骨干教师遴选的标准,由专家组进行量化评分,并结合学校专业群建设的需要,将培养推荐对象报省教育厅。

3.对遴选通过的培养对象人选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领导审定再上报。

二、材料要求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下载链接:http://jsc.gov.hnedu.cn/c/2020-11-17/1024997.shtml

2.《娄底职业技术学院遴选青年骨干教师计分标准》(附件3)对照计分标准得出自评分。

3.《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

3.申报对象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复印件(扫描件)。

4.反映申报对象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业绩及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有关佐证材料,并由所在的二级单位或相关部门盖章;包括5篇(部、项)以内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和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反映申报对象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扫描件)。申报对象提交的材料需装订成册,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

三、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

(一)期满验收对象

2020年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期满验收内容

验收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内容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包括培养对象培养期内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所需材料

《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附件5);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202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遴选推荐及2020年度确定培养对象的期满验收工作,并对材料的进行初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签字盖章),经二级学院评议后于4月12日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607室。电子稿以压缩文档发送至邮箱:ldzyrsc2021@163.com。


附件:

1.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pdf

2.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3.娄底职业技术学院遴选青年骨干教师计分标准.docx

4.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doc




人  事  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