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1日后生育了小孩的我院职工,请到所在分工会登记小孩的基本信息(父母双方姓名、单位,小孩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并请相关分工会主席将登记结果于5月10日以前报院工会。新出生的小孩若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请职工本人于5月10日以前持证到院工会登记。
院 工 会
2011年5月5日
2010年5月31日后生育了小孩的我院职工,请到所在分工会登记小孩的基本信息(父母双方姓名、单位,小孩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并请相关分工会主席将登记结果于5月10日以前报院工会。新出生的小孩若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请职工本人于5月10日以前持证到院工会登记。
院 工 会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