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职院工发〔2019〕9号
关于评选2019年度先进分工会、
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分工会、工会小组: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工会工作的开展,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19年度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工会评选条件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工会组织的文件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本年度内会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2.分工会工作每年有计划、总结,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有会员花名册,工作档案材料装订成册。
3.分工会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活力,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女工活动和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获得较好的成绩。
4.积极参加该分工会所属部门的民主评议工作。积极推行院部处室事务公开,公开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有档案、较规范,有较强维权活力。
5.协助本单位本部门党政做好职工有关生、老、病、死方面的工作,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建立了困难教职工档案,有相应的帮扶措施。
6.按要求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7.凡存在计生、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事件的,不能参与推荐与评选。
(二)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各项竞赛中做出显著成绩。
3.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
4.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热心为教职员工服务,有较强的维权能力。
5.本年度受通报以上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累计病事假一个月以上者不得被评为先进。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校各分工会、工会小组参加先进分工会评比;工会会员参加本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比;工会委员、工会经审委员、工会女工委员、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组长及工会专职干部参加优秀工会干部评比。
(二)评选办法
1. 先进分工会的评选,各分工会、工会小组在总结本年度工会工作的基础上,由各工会干部推选出9个先进分工会或工会小组,并由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2.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以各分工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按会员总数15%的比例进行评选,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3. 优秀工会干部由校工会委员会组织评审。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的名额进行评选。
2.推荐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个人,须填写推荐登记表一份。
3.各分工会年度总结材料及“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1.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 2019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