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2011年立项的院级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4浏览次数:25

各系部:
    师资是学院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加快我院师资队伍的建设步伐,根据学院建设国家骨干校的总体目标定位,依《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重点项目资助办法》、《娄底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评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一支适应当代高职教育需求的高素质、高水平教师队伍,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对2011年立项的院级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学院2011年立项的院级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验收内容及方式
    1、验收内容。按照《娄底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评审标准》、《娄底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评审标准》的要求,检查各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果。
    2、验收方式。本次验收采取文件评审的方式。
    3、提交材料。申报对象需先填写《娄底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验收申报表》见附件4)及提供佐证材料的附件,然后一式两份提交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278778005@qq.com。纸质材料需A4纸打印,侧面装订。
    4、申报和评审时间。验收申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5月下旬学院组织验收评审。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验收结束后,学院将在校园网站上公示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对验收结论为“通过”的对象授予相应称号,并享受相应的经费资助。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限期整改一年,一年后再进行验收。一年后验收不合格的,取消立项资格。
 
人事处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