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树立先进典型 ,更好地发挥共青团和广大青年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稳步发展,根据《关于评选2016年度 “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娄职团发[2017]02)和《《关于评选2016年度 “雷锋号团总支、团支部”“雷锋号个人”的通知》》(娄职团发[2017]03)文件的要求,经个人申报,团支部推荐,各团总支评比,报校团委审批,拟授予会计学院团总支、文化传播学院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总支”,汽车学院16检修一班团支部等4个基层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李飞龙等101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颜岑等101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农林学院团总支“雷锋号团总支”,机电工程学院14机高班团支部等4个“雷锋号团支部”,杨仲菊等3名同学“雷锋号个人”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院团委联系,电话:0738-8361251。
(详细名单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