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 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3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 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3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申报指导

各部门、单位务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自愿、前期研究基础较好与结构合理的原则组建申报团队。同时切实加强规划与指导,精选申报主题,做好设计论证,突显研究特色,提高申报质量,确保课题立项率有新的突破。

二、课题选题

本年度专项课题为职业教育研究专项。

职业教育研究专项重点资助课题的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列出的研究范围和选题,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一般资助课题不设申报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选择与职业教育相关的题目进行申报。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指标

我校2024年度职业教育专项申报指标为3项。

四、课题申报条件

1. 课题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人申报前必须认真阅读《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附件3),了解课题的管理要求、结题成果要求、结题方式和结题程序。获准立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能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2.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3.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

4. 避免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省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课题初审与选送

1.课题申报人请按填报须知(附件4)要求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5)及活页(附件6)。

2.申报材料个人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202422716点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518室彭可老师。邮件主题以主持人姓名命名、评审书请以主持人姓名-课题类别-课题名称命名、活页请以课题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906607854@qq.com),

3.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

附件1: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 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pdf

附件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pdf

附件4: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填报须知.docx

附件5: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6: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活页.doc

 

教务处

20231212